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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昔类药物(伐地考昔)

安心医药2023-11-13医药政策102
一、楚庄王伐陈译文史记卷三十六陈□世家第六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①夏后之时,或失或续。②至于周武王克

一、楚庄王伐陈 译文

史记卷三十六陈□世家第六

陈胡公满者,虞帝舜之后也。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汭,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舜已崩,传禹天下,而舜子商均为封国。①夏后之时,或失或续。②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③得妫满,封之于陈,④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注①索隐按:商均所封虞,即今之梁国虞城是也。

注②索隐按:夏代犹封虞思、虞遂是也。

注③索隐遏父为周陶正。遏父,遂之后。陶正,官名。生满。

注④索隐左传曰:“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

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申公卒,弟相公皋羊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是为孝公。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

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

二十三年,幽公卒,子厘公孝立。厘公六年,周宣王即位。三十六年,厘公卒,子武公灵立。武公十五年卒,子夷公说立。是岁,周幽王即位。夷公三年卒,弟平公燮立。①平公七年,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东徙。秦始列为诸侯。

注①正义燮,先牒反。

二十三年,平公卒,子文公圉立。

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①十年,文公卒,长子桓公鲍立。

注①正义徒何反。

桓公二十三年,鲁隐公初立。二十六年,韂杀其君州吁。三十三年,鲁弑其君隐公。

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桓公鲍卒。①桓公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为佗杀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②是为厉公。桓公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注①索隐陈乱,故再赴其日。正义甲戌、己丑凡十六日。

注②集解谯周曰:“春秋传谓佗即五父,世家与传违。”索隐谯周曰“春秋传谓他即五父,与此违”者,此以他为厉公,太子免弟跃为利公,而左传以厉公名跃。他立未逾年,无谥,故“蔡人杀陈他”。又庄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他与五父俱为蔡人所杀,其事不异,是一人明矣。史记既以他为厉公,遂以跃为利公。寻厉利声相近,遂误以他为厉公,五父为别人,是太史公错耳。班固又以厉公跃为桓公弟,又误。

注③集解徐广曰:“班氏云厉公跃者,桓公之弟也。”

厉公二年,生子敬仲完。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以周易筮之,卦得观之否:①“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②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③非此其身,在其子孙。④若在异国,必姜姓。⑤姜姓,太岳之后。⑥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⑦

注①集解贾逵曰:“坤下巽上观,坤下干上否,观爻在六四,变而之否。”

注②集解杜预曰:“此周易观卦六四爻辞也。易之为书,六爻皆有变象,又有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

注③正义六四变,内卦为中国,外卦为异国。

注④正义内卦为身,外卦为子孙。变在外,故知在子孙也。

注⑤正义六四变,此爻是辛未,观上体巽,未为羊,巽为女,女乘羊,故为姜。姜,齐姓,故知在齐。

注⑥集解杜预曰:“姜姓之先为尧四岳。”

注⑦正义周敬王四十一年,楚惠王杀陈愍公。齐简公,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常杀之。

厉公取蔡女,蔡女与蔡人乱,厉公数如蔡淫。七年,厉公所杀桓公太子免之三弟,长曰跃,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诱厉公以好女,与蔡人共杀厉公①而立跃,是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为庄公。

庄公七年卒,少弟杵臼立,是为宣公。

注①集解公羊传曰:“淫于蔡,蔡人杀之。”

宣公三年,楚武王卒,楚始强。十七年,周惠王娶陈女为后。

二十一年,宣公后有嬖姬生子款,欲立之,乃杀其太子御寇。御寇素爱厉公子完,完惧祸及己,乃奔齐。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完曰:“羁旅之臣,①幸得免负檐,君之惠也,不敢当高位。”桓公使为工正。②齐懿仲欲妻陈敬仲,卜之,占曰:“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③有妫之后,将育于姜。④五世其昌,并于正卿。⑤八世之后,莫之与京。”⑥

注①集解贾逵曰:“羁,寄;旅,客也。”

注②正义周礼云冬官为考工,主作器械。

注③集解杜预曰:“雄曰凤,雌曰皇。雄雌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

注④集解杜预曰:“妫,陈姓。姜,齐姓。”

注⑤集解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

注⑥集解贾逵曰:“京,大也。”正义按:陈敬仲八代孙,田常之子襄子盘也。

而杜以常为八代者,以桓子无宇生武子开,与厘子乞皆相继事齐,故以常为八代。

三十七年,齐桓公伐蔡,蔡败;南侵楚,至召陵,还过陈。陈大夫辕涛涂恶其过陈,诈齐令出东道。东道恶,桓公怒,执陈辕涛涂。是岁,晋献公杀其太子申生。

四十五年,宣公卒,子款立,是为穆公。穆公五年,齐桓公卒。十六年,晋文公败楚师于城濮。是岁,穆公卒,子共公朔立。共公六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是为穆王。十一年,秦穆公卒。十八年,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灵公元年,①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注①正义谥法云“乱而不损曰灵”。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①衷其衣以戏于朝。②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③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于夏氏。公戏二子曰:“征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④征舒怒。灵公罢酒出,征舒伏弩獜门射杀灵公。⑤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征舒自立为陈侯。征舒,故陈大夫也。

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注①正义列女传云:“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征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预云:“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左传云:“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

注②集解左传曰:“衷其衵服。”谷梁传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

注③集解春秋曰:“陈杀其大夫泄冶。”

注④集解杜预曰:“灵公即位十五年,征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也。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多似以为戏也。”

注⑤集解左传曰:“公出自其獜。”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征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征舒而已。”已诛征舒,因县陈而有之,髃臣毕贺。申叔时使于齐来还,独不贺。①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征舒为贼弑君,故征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则后何以令于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于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②

注①集解贾逵曰:“叔时,楚大夫。”

注②索隐谓申叔时之语。正义家语云:“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喟然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时之忠,弗能建其义;非楚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也。’”*(二十)*八年,楚庄王卒。二十九年,陈倍楚盟。三十年,楚共王伐陈。是岁,成公卒,子哀公弱立。楚以陈丧,罢兵去。

哀公三年,楚围陈,复释之。二十八年,楚公子围弑其君郏敖自立,为灵王。

三十四年,初,哀公娶郑,长姬生悼太子师,少姬生偃。①二嬖妾,长妾生留,少妾生胜。留有宠哀公,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哀公病,三月,招杀悼太子,立留为太子。哀公怒,欲诛招,招发兵围守哀公,哀公自经杀。②招卒立留为陈君。四月,陈使使赴楚。楚灵王闻陈乱,乃杀陈使者,③使公子□疾发兵伐陈,陈君留奔郑。

九月,楚围陈。十一月,灭陈。使□疾为陈公。

注①索隐按:昭八年经云“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左传“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太子偃师”。今此云两姬,又分偃师为二人,亦恐此非。

注②集解徐广曰:“三十五年时。”

注③索隐即司徒招也。一作“苕”也。

招之杀悼太子也,太子之子名吴,出奔晋。晋平公问太史赵曰:“陈遂亡乎?”

对曰:“陈,颛顼之族。①陈氏得政于齐,乃卒亡。②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③舜重之以明德。至于遂,④世世守之。及胡公,周赐之姓,⑤使祀虞帝。且盛德之后,必百世祀。虞之世未也,其在齐乎?”

注①集解服虔曰:“陈祖虞舜,舜出颛顼,故为颛顼之族。”

注②集解贾逵曰:“物莫能两盛。”

注③集解贾逵曰:“幕,舜后虞思也。至于瞽瞍,无闻违天命以废绝者。”郑觽曰:“幕,舜之先也。”骃案国语,贾义为长。索隐按:贾逵以幕为虞思,非也。左传言自幕至瞽瞍,知幕在瞽瞍之前,必非虞思明矣。

注④集解杜预曰:“遂,舜后。盖殷之兴,存舜之后而封遂,言舜德乃至于遂也。”索隐重音持用反。按:杜预以为舜有明德,乃至遂有国,义亦然也。且文云“自幕至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是言舜有明德为天子也。乃云殷封遂,代守之,亦舜德也。按:系本云“陈,舜后”。宋忠云“虞思之后,箕伯、直柄中衰,殷汤封遂于陈以祀舜”。

注⑤集解杜预曰:“胡公满,遂之后也。事周武王,赐姓曰妫,封之陈。”

楚灵王灭陈五岁,楚公子□疾弑灵王代立,是为平王。平王初立,欲得和诸侯,乃求故陈悼太子师之子吴,立为陈侯,是为惠公。惠公立,探续哀公卒时年而为元,空籍五岁矣。①

注①索隐惠公探取哀公死楚,陈灭之后年为元年,故今空籍五岁矣。一云籍,借也,谓借失国之后年为五年。

十年,陈火。十五年,吴王僚使公子光伐陈,取胡、沉而去。①二十八年,吴王阖闾与子胥败楚入郢。是年,惠公卒,子怀公柳立。

注①索隐系本云“胡,归姓;沈,姬姓”。沈国在汝南平舆,胡亦在汝南。

怀公元年,吴破楚,在郢,召陈侯。陈侯欲往,大夫曰:“吴新得意;楚王虽亡,与陈有故,不可倍。”怀公乃以疾谢吴。四年,吴复召怀公。怀公恐,如吴。

吴怒其前不往,留之,因卒吴。陈乃立怀公之子越,是为愍公。①

注①索隐按左传,愍公名周,是史官记不同。

愍公六年,孔子适陈。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十三年,吴复来伐陈,陈告急楚,楚昭王来救,军于城父,吴师去。是年,楚昭王卒于城父。时孔子在陈。①十五年,宋灭曹。十六年,吴王夫差伐齐,败之艾陵,使人召陈侯。

陈侯恐,如吴。楚伐陈。二十一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二十三年,楚之白公胜杀令尹子西、子綦,袭惠王。叶公攻败白公,白公自杀。

注①索隐按:孔子以鲁定公十四年适陈,当陈愍公之六年,上文说是。此十三年,孔子仍在陈,凡经八年,何其久也?

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陈愍公,遂灭陈而有之。是岁,孔子卒。

□东楼公者,夏后禹之后苗裔也。①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②以奉夏后氏祀。

注①索隐□,国名也,东楼公号谥也。不名者,史先失耳。宋忠曰“□,今陈留雍丘县”。故地理志云雍丘县,故□国,周武王封禹后为东楼公是也。盖周封□而居雍丘,至春秋时□已迁东国,故左氏隐四年传云“莒人伐□,取牟娄”。

牟娄,曹东邑也。僖十四年传云“□迁缘陵”。地理志北海有营陵,淳于公之县。

臣瓒云“即春秋缘陵,淳于公所都之邑”。又州,国名,□后改国曰州而称淳于公,故春秋桓五年经云“州公如曹”,传曰“淳于公如曹”是也。然□后代又称子者,以微小又僻居东夷,故襄二十九年经称“□子来盟”,传曰“书曰子,贱之”是也。

注②集解宋忠曰:“□,今陈留雍丘县也。”

东楼公生西楼公,西楼公生题公,题公生谋①娶公。②谋娶公当周厉王时。

谋娶公生武公。武公立四十七年卒,子靖公立。靖公二十三年卒,子共公立。

共公八年卒,子德公立。③德公十八年卒,弟桓公姑容立。④桓公十七年卒,子孝公□⑤立。孝公十七年卒,弟文公益姑立。文公十四年卒,弟平公郁⑥立。平公十八年卒,子悼公成立。悼公十二年卒,子隐公乞立。七月,隐公弟遂弑隐公自立,是为厘公。厘公十九年卒,子愍公维立。愍公十五年,楚惠王灭陈。十六年,愍公弟阏路弑愍公代立,是为哀公。⑦哀公立十年卒,愍公子敕立,⑧是为出公。出公十二年卒,子简公春立。立一年,楚惠王之四十四年,灭□。□后陈亡三十四年。

注①集解徐广曰:“谋,一作‘谟’。”索隐注一作“谍”,音牒。

注②索隐娶音子臾反。

注③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索隐系本及谯周并作“惠公”,又云惠公生成公及桓公,是此系家脱成公一代,故云“弟桓公姑容立”,非也。且成公又见春秋经传,故左传庄二十五年云□成公娶鲁女,有婚姻之好。至僖二十二年卒,始赴而书,左传云成公也,未同盟,故不书名。是□有成公,必当如谯周所说。

注④集解徐广曰:“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生成公及桓公;成公立十八年,桓公立十七年。”

注⑤索隐音盖。□,名。

注⑥索隐一作“郁厘”,谯周云名郁来,盖“郁”“郁”“厘”“来”并声相近,遂不同耳。

注⑦索隐阏音遏。哀公杀兄愍公而立,谥哀。谯周云谥懿也。

注⑧集解徐广曰:“敕,一作‘遫’。”

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

舜之后,周武王封之陈,至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禹之后,周武王封之□,楚惠王灭之,有世家言。契之后为殷,殷有本纪言。殷破,周封其后于宋,齐愍王灭之,有世家言。后稷之后为周,秦昭王灭之,有本纪言。皋陶之后,或封英、六,①楚穆王灭之,无谱。伯夷之后,至周武王复封于齐,曰太公望,陈氏灭之,有世家言。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②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右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其五人之后皆至帝王,③余乃为显诸侯。滕、薛、驺,夏、殷、周之闲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④

注①索隐蓼、六,本或作英、六,皆通。然蓼、六皆咎繇之后也。据系本,二国皆偃姓,故春秋文五年左传云楚人灭六,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杜预曰“蓼与六皆咎繇后”。地理志云六,故国,皋陶后,偃姓,为楚所灭。又僖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杜预又曰“英、六皆皋陶后,国名”。是有英、蓼,实未能详。或者英后改号曰蓼也。

注②索隐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则一人,今言十一人,□伯翳而又别言垂、益,则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纪□十人,无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坟典不载,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误。然据秦本纪□翳之功,云“佐舜驯调鸟兽”,与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鸟兽”文同,则为一人必矣,今未详其所由也。

注③索隐舜、禹身为帝王,其稷、契及翳则后代皆为帝王也。

注④索隐滕不知本封,盖轩辕氏子有滕姓,是其祖也。后周封文王子错叔绣于滕,故宋忠云“今沛国公丘是滕国也”。薛,奚仲之后,任姓,盖夏、殷所封,故春秋有滕侯、薛侯。邾,曹姓之国,陆终氏之子会人之后。邾国,今鲁国驺县是也。然三国微小,春秋时亦预会盟,盖史缺无可□列也。

周武王时,侯伯尚千余人。及幽、厉之后,诸侯力攻相并。江、黄、①胡、沉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着于传*(上)**[云]*。

注①索隐按系本,江、黄二国并嬴姓。又地理志江国在汝南安阳县。

太史公曰:舜之德可谓至矣!禅位于夏,而后世血食者历三代。及楚灭陈,而田常得政于齐,卒为建国,百世不绝,苗裔兹兹,有土者不乏焉。至禹,于周则□,微甚,不足数也。楚惠王灭□,其后越王句践兴。

【索隐述赞】盛德之祀,必及百世。舜、禹余烈,陈、□是继。妫满受封,东楼纂系。阏路篡逆,夏姬淫嬖。二国衰微,或兴或替。前并后虏,皆亡楚惠。

句践勃兴,田和吞噬。蝉联血食,岂其苗裔?

二、盐酸伐昔洛韦胶囊说明书简介

版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公布的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

说明:盐酸伐昔洛韦胶囊说明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02月05日药监注函[2002]5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学药品说明书目录的通知》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说明书是规范修订后的建议参考样稿,企业如有疑异,可提出修改意见。〔适应症〕应与原批准的内容一致;〔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企业提供的说明书不能比样稿所列的少。对于说明书样稿中的空项或未列全的项目,应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商品名、规格等。

【药品名称】

通用名:盐酸伐昔洛韦胶囊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Valaciclovir Hydrochloride Capsules

汉语拼音:Yɑnsuɑn Fɑxiluowei Jiɑonɑnɡ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结构式:

分子式:

分子量:

【性状】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药理毒理】

1.药理

考昔类药物(伐地考昔)

盐酸伐昔洛韦是阿昔洛韦的前体药物,口服后吸收迅速并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抗病毒作用为母体阿昔洛韦的作用所致,阿昔洛韦进入疱疹感染细胞之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无环鸟苷三磷酸酯,作为病毒DNA复制的底物与脱氧鸟嘌呤三磷酸酯竞争病毒DNA聚合酶,从而抑制了病毒DNA合成,显示抗病毒效力。

本品对单纯性疱疹病毒Ⅰ型和Ⅱ型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有很高的疗效,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很低。盐酸伐昔洛韦口服生物利用度高,故体内抗病毒活性优于阿昔洛韦,对单纯疱疹病毒Ⅰ型和Ⅱ型的治疗指数分别比阿昔洛韦高42.91%和30.13%。

2.毒理

盐酸伐昔洛韦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分别为4.4g/kg和1.51g/kg,高于临床给药剂量数百倍。由于盐酸伐昔洛韦在体内很快转化为阿昔洛韦,其代谢产物在体内没有蓄积现象,因此,当调整与阿昔洛韦相同血药浓度水平时,在不同阶段的慢性和亚慢性试验中,盐酸伐昔洛韦与阿昔洛韦具有相同的安全性。在临床剂量范围内,盐酸伐昔洛韦是很安全的。

【药代动力学】

盐酸伐昔洛韦胶囊600mg口服后被迅速吸收并转化为阿昔洛韦,血中母体阿昔洛韦达峰时间为2.35±0.24小时。阿昔洛韦血药峰浓度约为2.59±0.82mg/ml,本胶囊剂相对于盐酸伐昔洛韦片的人体生物利用度为103.6±11.2%。

盐酸伐昔洛韦口服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广泛,可分布到所有组织中,其中胃、小肠、肾、肝、淋巴结和皮肤组织中浓度最高,脑组织的浓度最低。

盐酸伐昔洛韦口服吸收后在体内被迅速彻底地转化为阿昔洛韦,代谢产物主要从尿中排除,其中阿昔洛韦占46%~59%,8羟基9鸟嘌呤占25%~30%,9羟基甲氧基甲基鸟嘌呤占11%~12%。口服给药后母体阿昔洛韦的消除为单相,半衰期为2.86±0.39小时。

【适应症】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本品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一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不良反应】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对本品及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药期间宜多饮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慎用,本品对二岁以下的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老年患者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规格】

0.15g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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