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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跃(贵州优跃创集团)

安心医药2023-11-20医药招商93
一、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直销骗局找当地媒体记者打入内部取证吧,要是你可以自己取证(声像证据),也可以自己尝试取证,不过不够安全。公司: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227号

一、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直销骗局

找当地媒体记者打入内部取证吧,要是你可以自己取证(声像证据),也可以自己尝试取证,不过不够安全。

公司: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227号

邮编:550014

电话:0851-4610682

联系人:鄢云

传真:0851-4606449

主页: http://www.gzhy.com.cn

二、贵州红跃是不是合法的直销企业

贵州红跃---谎言中的罪恶!

非法传销这个人们即陌生又熟悉的词汇,已经伴随着我们的生活有十几个年头了,从传销进入中国之初,在到今天,已经有不下几千万人接触、从事过或受到非法传销的伤害,很多学者甚至把非法传销比作是“精神鸦片”。

11月1日,中国政府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已经有两个月了,那么非法传销是不是已经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呢?

回答是否定的,非法传销不但没有淡出我们的生活,反而愈演愈烈,甚至有很多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加入”了这个队伍,中国反传销联盟网每天都接到很多非法传销从业者的咨询和非法传销受害者的投诉,在近一个月内就接到了近800多个对非法传销的投诉,其中有40%直指一家企业----贵州红跃集团、红跃药业。

从今年8月份到记者发稿时,中国反传销联盟平均每月有203人投诉贵州红跃集团红跃药业,最多的一天有30几个人投诉这个红跃药业的,这么大的投诉量另笔者也感到惊讶!

于是中国反传销联盟派出多路记者对这个红跃药业的传销组织进行历时一个月的多个省份、多个城市的调查!

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隶属于贵州红跃集团,是2005年3月在原贵州红跃集团下属子公司贵州康迅制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制成立,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公司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南路227号。

在传销组织中的内部资料写到,贵州红跃集团红跃药业主要生产和销售保圣康、好莱茯、七天灵、清醒方、好清爽、苗晶回春酒等10种苗族保健品,公司保健品的销售渠道将采用新颖、先进的“直销模式”,05年初公司直销团队已达3万多人,直销法规出台后,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将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目前正积极建设直销团队及完成直销企业所需的硬件建设,迎接《直销管理条理》的出台。

看到介绍资料此公司是具备一定实力的,那和这个非法传销组织又有什么关系呢?

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贵州红跃药业的前身---红跃集团康迅制药,

我们来看看康讯制药所使用的制度和模式就一目了然了。

康讯制药所使用的制度是:五级三阶制、划宽为无限代累积制、延伸出局制!

“五级”是奖金制度的五个级别,即业务员、高级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监。

“三阶”即加入者晋升的阶段

1.从业务员升为业务主任为第一个晋升阶段,当你发展的人数达到业务主任规定的人数时、当时就可以晋升。

2.业务主任升为业务经理为第二个晋升阶段,当你下面发展人数达到业务经理规定的人数时、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3.业务经理升为业务总监为第三个晋升阶段,当你发展的人数达到规定人数时、也在下个月的一号晋升。

"新朋友"在交纳2900元成为会员业务员后,当你达到相应的人数后就会晋升相应的级别,你个人只要简单的发展两个人就可以了!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呈几何级数倍增的形式壮大。

四种奖金、

1、直接销售(也就是直接发展一个人所拿的奖项):业务员15%、高级业务员20%、业务主任30%、业务经理42%、业务总监52%。

2、差额(也就是你下线发展人你所拿的奖项):高级别的直接销售减去底级别的直接销售就等于此级别的级差奖。

3、福利(你的下线和你平级,你所拿的奖项):业务主任产生一代平级拿4%。业务经理产生两代平级拿 2%、3%。

4、分红:7%,只有业务总监可以拿到此奖项。

并喧嚷做到业务经理可以拿到每月5位数的打底工资,而做到业务总监级别就可以拿到每月6位数的工资,出局还可以拿到100多万的出局奖金,

这个康迅制药从事非法传销操作不是一天两天了,其使用的奖金制度是目前非法传销的惯用制度—五级三节制、产品编成2900元不等的一套,使用善意的谎言把亲朋好友骗过来,这种异地邀约、集结人头的方式运作,这是典型的非法传销操作模式。

康迅制药的非法传销组织在02年到04年间多次在很多个城市被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查处,并且多次被媒体曝光。

那么今年这个康讯制药突然改制成为红跃药业又是和原因呢?以前康迅制药从事非法传销操作,红跃集团一直说康迅制药只是加盟企业,从事非法传销实数个人行为,和红跃集团没有关系,那么今天红跃集团注入资金把康迅制药改制成为红跃集团红跃药业,是不是就预示着这个红跃药业由红跃集团来管理,就要规范操作呢?

记者经过探访,发现其只是换汤不换药!

原来提供给这些非法传销组织的内部资料中公司名称写的是:红跃集团、法人代表是张翰文,一直维持原康讯制药的运作模式和奖金制度-五级三节制。

但是在11月份提供的新资料中公司名称换成了:红跃药业、法人代表变成了师红毅,制度也做了多次改动,但是还是五个级别维持不变,奖金分配做了细微的调整,制度名称改为了“日式级差制”,其他的维持不变,还是业务员、高级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监五个级别,还是使用善意的谎言把亲朋好友骗过来,这种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操作模式。

在咨询了业内人士之后得知,其实“日式级差制”就是“五级三节制”,在日本被称为“日式级差制”。

更改了制度名称,并且增加了专卖店的数量,记者去辽宁营口、河南洛阳、天津武清等地调查的时候,红跃的专卖店都是由传销组织的业务经理级别所开设的,地点选的都非常的偏僻,室内也非常的简陋,但是另记者感到好笑的是,红跃药业的专卖店并不像我们其他直销企业所开设的专卖店那样?

好笑在那里呢?就在他的牌匾上,专卖店的名字应该是写的某某公司产品专卖店,可是红跃药业的专卖店写的是“红跃日杂店”、“红跃平价店”、“红跃商店”,甚至在洛阳红跃专卖店(红跃商店)的玻璃上还写上了日用百货、烟酒食杂的字样,营业执照也是食杂零售的,若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是食杂店呢?

但是进入内部里面只有保圣康、好莱茯、七天灵、清醒方、好清爽、苗晶回春酒等保健品,并没有向外面玻璃上写的那些日用百货、烟酒食杂等东西,当被问及为什么外面牌匾写的是商店,而卖的是保健品,这个专卖店的店主(红跃药业的业务经理级别)说了一句更可笑的话,药品就是食品、食品也是药品,都一样的。为了怕人产生怀疑,这个业务经理给记者看了一份红跃集团给这“红跃商店”出具的产品销售委托书。

更是荒唐的说只要有专卖店那就是合法的直销,如果不是合法的直销,政府不可能给企业发放营业执照。并且说红跃药业已经达到了中国政府规定的申领直销经营资格的各项条件,第一批拿到直销牌照是不成问题的。

据记者目前掌握的资料,在广西贵港、玉林,辽宁营口、葫芦岛、抚顺,天津武清,河南洛阳,广东东莞、惠州等地,几十个非法传销团队,几万人,转到了这个今年初刚刚变身的“红跃药业”。

笔者看到的上面那个公司内部资料是5月份的,写的是红跃药业有三万多的经销商,多数都是从原康讯制药平移过来的,那么截至到11月末,这个新成立的红跃药业目前的非法传销人数在全国各地要超过十万人之多

三、贵州红跃直销

在百度知道里,我已经看到了好多关于红跃的问题。

很明显,如果情况属实,已经是传销。

但本人未曾亲历,无证据举报,希望知情人士,特别是逃离出来的人士要救一救还在漩涡里的人。

请尽快到工商或公安部门反映。

四、贵州红跃集团是不是合法的直销

目前在中国没有合法的直销。

包括安利,他也不敢说自己是直销团队。

非法传销与合法“直销”

(引用)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虽然多层次直销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管理起来有其难度,但多层次直销并不是引发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众多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商将在这一强行规定下转入“灰色经营”,引发更大混乱。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指责业界人士“耸人听闻”,因为他们长期跟市场打交道,更了解直销公司、直销商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同时,我们也应该客观的看到,直销这种营销模式与其他营销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商是集消费者与经营者身份于一体,他们的日常工作除了销售货品以外,还需要建立团队。从这两者获得的收入都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所得而并非“不劳而获”。而且,在正规的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价格并不会层层递增,正规直销公司主流的宣传也是“不打折、不削价”。

没错,去除了多层次基因的“直销”将不再是“直销”,也就是说只要是传销,就一定是非法的,没有合法的传销这一可能,也就是说没有合法的“直销”。单从字面上理解,既然“多层次”怎么还会是“直销”?明摆着是传销。现在只有正规的传销公司与不正规的传销公司之分。

有人恐怕这些“直销”商进入地下,引发更大混乱是可笑的,97年一刀切就是例子。

建立团队当然需要辛苦,但一旦完成几个高级营业主任他就可以“不劳而获”了,甚至根据安利奖励条款可以继承。

我想,对“直销”和传销这两个名词的法定解释非常必要。而且难度很大。我建议不能简单地用直销=传销这个公式来说明,虽然在英文它们是一个词。一定要首先辩明它们的区别。我认为直销就是单层次直接销售,有店铺也罢无店铺也罢不是关键。传销,一定是多层次的,既使它有店铺,产品质量有保证也不能改变其性质。

至于说所谓安利这样“正规”的传销公司产品价格不会层层递增的问题,很简单,这只不过是计算方法不同罢了。它总宣称各级营销人员的奖金是总公司发下来的,并非从下线抽上来的。如果下线没有业绩,总公司会发下来吗?只不过是计算的方式不同罢了,根本原则还是下线为上线贡献绝大部分利润。

政府:不想立法?

(引用)当记者采访某业界专家,他抛出“政府根本不想对直销立法”的观点时,记者的手抖动了一下,随即,把它单纯的当成了业界的一种牢骚。因为,从2004年2月开始,我国直销立法的相关部门就出国考察、调研、召开局、部会议,几位部长级的人物也一再公开表态,直销立法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拟定的法律草案,据记者所知,到目前为止有十几份之多。如果说政府不想立法,确实有失偏颇。然而,这种牢骚,体现出了业界对法律出台日期一再延迟的不满,还有就是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并不一致的态度。

政府如何立法确实是一个需要大智慧才能完成的事情。但有一点,虽然政府讨论多日,但我与直销企业领导、直销人员以及工商管理部门沟通时,发现他们一致认为政府并没有完全弄明白传销(“直销”)的根本问题。从媒体报导的几次立法前的会议内容可见一斑。各种信息,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信息传递出来。也让我们看到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奕。一次次推翻,一次次的修改。甚至安利公司曾经提前庆祝自己胜利,结果最后又不得不收回。其实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到底是否允许传销,如果没有多层次,那么就不是传销了,好象立法就没有意义了。如果允许,那么传销岂不是合法化了吗?

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经济、思想意识环境下,我们不能让传销(“直销”)合法化。安利就是中国最大的传销商,必须拿它下手。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得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安利公司为什么是金字塔式的传销?

安利承认自己是金字塔式的结构,但它同时说其它金字塔结构同样存在于其它组织中,如军队,如其实公司,不也是总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职员一级一级下来的吗?

它说的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思考一下,就能找到这两个金字塔结构的根本不同之处。那就是一般经济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是稳定的,最底层的数量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如果给这个结构一项任务,它一定是层层分解任务。但安利的金字塔却在无限延伸,如果给这个金字塔一个任务,它会尽可能地多寻找下层来分解任务,而不是靠现有结构来分化完成任务。当然安利的金字塔有个合理之处在于,它是可变的,如果上一级没有业绩,那么即使它拉来一个业绩很好的下线,照样没有收入。

(引用)但是当记者将部分法律草案送审稿条例,如,“组织者在经营活动中招募人员,通过招募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成网络,对参加者以其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发展人员推销商品的业绩计算和提取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的将属于非法传销”,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无一例外感到惊讶和沮丧。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如果出台的法律真是如此,那么中国直销业几乎是全军覆没。但当记者继续询问他们会如何应对时,大部分选择沉默,小部分仍旧表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由此可见,组建团队、集体计酬,就是中国直销商最主要的收益来源,一旦命脉被掐断,他们要么选择彻底放弃,要么就只能暗箱操作。而我们有理由相信,选择后者的人在一段时间内会非常之多。

店铺不是传销合法化的手段。

安利也承认在中国市场的“直销”与国外不同,那就是店铺加营销员模式。实际上,并非拥有店铺就是合法化了。这个店铺并非起到直接销售作用,仅仅是展示与物流。根据我的实地调查,现场的零售顾客连1%也不到,营业额更是少得可怜,几乎不予统计。可以说97年安利被迫起动店铺反而是歪打正着。一方面拥有店铺店安利“合法化”了,另一方面安利借助这些合法的据点以点带面迅速发展起来。

当时政府让传销公司设立店铺的目的是为了怕传销公司出了事有地方找,不会象某些皮包公司那样蒸发。但实际上政府没有将传销最严重的后果考虑在内。

安利的“直销”商还有一个规避法律的办法,即每个“直销”商拥有独立的个体经营业户资格,以代理商的身份与安利签约,并非以雇员或自然人身份取得销售安利产品的资格。这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作用就是让安利尽可能地避免承担更多责任。而个体工商户则可以去发展团队,达到曲线建造金字塔的目的。全国至少有十几万这样的标明经营日化用品的个体经商户,他们可没有任何店铺,而且绝大部分是在家里。这里才是安利真正的销售终端!

“直销”与“三个代表”

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但安利与我们的发展方向完全不同,甚至完全背离,对中国的影响极为恶劣。

先进文化。“直销”文化并不代表中国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它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同时它也不代表美国先进文化。虽然它号称是American Way的缩写。它的价值观并不为广大美国群众所接受。它最具有煽动性,将人性中“恶”的一方面潜力挖掘出来,并将“伪善”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变成了完全的利益驱动,但还自欺欺人冠以“环保”“健康”“共享”的美好理念。

贵州红跃(贵州优跃创集团)

“直销”对中国人民思想意识形态的腐蚀作用最为恶劣,而且将是影响深远。在目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旧的思想体系已经瓦解,新的思想体系尚未建成,“直销”文化将影响几代人!这是在其它发达国家所少有的恶劣影响。这对创建和谐社会是百害而无一利。狂热的类宗教思想体系已经带有“经济邪教”的性质。我之前论述过安利的“原罪”是不可能通过法律的规范而改变的。而本人最关心的也正是这一方面。

先进的生产力。“直销”是经济社会中起到辅助作用的非主流。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在将来什么时候都是这样。越是发达国家这种现象越少,绝不是安利们吹嘘的最后一波经济浪潮。绝不是最先进的经营模式。安利公司在97年以后的所作所为从来就没有遵守过现有法规,在立法之前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种条例,它无时无刻不在违反,但安利公司同时在拼命往脸上贴金,赞助奥运、上中央电视台、万人健身长跑、赞助失学儿童。罪恶的安利公司妄图通过这些绝对公益的活动来掩耳盗铃。

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传销,也就是所谓的“直销”从来就是让绝大多数的底线买单,当炮灰,让金字塔顶的“钻石”“翡翠”们不劳而获,(不能简单说他们不劳而获,他们还是要努力拉人头的,特别在初期是非常劳苦的。)它对广大人民的经济掠夺是一目了然的。它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