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的定义和特征(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
一、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
法律分析:“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国家基本药物指的是什么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主要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始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
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概念
法律分析: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法律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二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
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哪些药
内容太多网站上有可以上去看看
大概分为几类:网上直接百度【国家药品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三、麻醉药
四、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五、神经系统用药
六、治疗精神障碍药
七、心血管系统用药
八、呼吸系统用药
九、消化系统用药
十、泌尿系统用药
十一、血液系统用药
十二、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十三、抗变态反应药
十四、免疫系统用药
十五、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十六、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十七、解毒药
十八、生物制品
十九、诊断用药
二十、皮肤科用药
二十一、眼科用药
二十二、耳鼻喉科用药
二十三、妇产科用药
二十四、计划生育用药
第二部-分中成药
一、内科用药
二、外科用药
三、妇科用药
四、眼科用药
五、耳鼻喉科用药
六、骨伤科用药